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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调整 看病医保报销比例提高

      记者从西安市卫计委了解到,今年3月1日起,西安市开始执行《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(暂行)》,全市统一了各区县的城乡居民医保(新农合、城镇居民医保)报销政策,大幅度提高了保障待遇水平,给群众带来更多的方便和实惠。
 
      住院起付线大幅降低
 
      记者了解到,本次政策调整后,群众住院起付线大幅降低,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元,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;报销比例分别为85%、75%“作为一级医疗机构,我们过去的住院起付线是300元。过去,患者要是住院花1000块钱,只能对起付线除外的700元按比例报销;政策调整后,就能对起付线除外的850元按比例报销,这样一来,就能减少群众不少的医疗支出。”武屯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付华强解释道。
 
      大幅降低报销门槛费,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,不但提高了基本医保的支付额度,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,同时也进一步拉开了一、二级医院与三级医院的报销待遇,引导和鼓励病人选择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,从而减轻三级医院的就诊压力,促进西安市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,使患者的就医流向更加合理,也是缓解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 
      新政策让更多患者受益
 
      “新政策实现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统一,改变了过去不同区县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各不相同,城乡群众补偿待遇不同,患者就诊、医院结算都非常麻烦的情况,最大限度地给群众带来了方便。”西安市卫计委体制改革处处长丁力说,此次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同时进行了政策调整,从门诊慢性病补偿、一二级医院住院补偿、特殊人群补偿等方面,将全市各区县的基本医保补偿政策统一了起来。
 
      据了解,新政策降低了报销门槛,提高了封顶线,补偿封顶达到每人每年25万元,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合并计算封顶线。同时,住院起付线大幅降低。政策执行4个月以来,全市患者较去年少支付医疗费用6000余万元。
 
      与此同时,新政策扩大了慢病范围,政策向特殊人群倾斜,针对少年儿童(18周岁以下)享受特殊报销政策,住院报销比例提升5个百分点,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四种疾病(白血病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恶性淋巴瘤、先天性心脏病)住院补偿比例为85%,封顶线提升到30万元;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,调整为3类38种;完善技术转诊相关规定,孕产妇、5岁以下儿童、65岁以上老年人、结核病、传染病、精神病、眼科患者无需转诊,可直接到市级城乡基本医保协议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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